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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还是李鬼?一文读懂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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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发布日期:2019-08-30 11: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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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管是空运还是海运,由于危险品瞒报、错报、漏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层出不穷。在海关申报时,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有很多人混淆。这两个概念既相似又有区别,涵盖范围既重叠又有不同。

危险货物

确认原则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基于《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分类原则,将危险货物分为9大类。

危险化学品分类原则中,许多危害健康和环境的慢性危害(例如致癌性、生殖毒性、生殖细胞致突变型)未被危险货物分类标准采纳,因此部分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货物,例如硼酸。

危险化学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原质检总局《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30号)等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中的产品,属于法定检验商品。

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采取“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的监管模式,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出口危险化学品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

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监管要求。 出口危险化学品的 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产地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

危险货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

海关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实施“产地检验”,经海关检验合格后分别签发《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俗称“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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