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外国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含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澳门),在进入中国大陆销售时,必须到中国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二:化妆品进口药监局进口备案批文办理方法:
办理流程:准备样品/资料---送检---准备送审资料----申报---取得批件
所需材料:
(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 生产工艺及简图
(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8) 产品说明书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1) 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12)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三:进口化妆品报关国外需要提供的单证:
PACKING LIST、INVOICE 、贸易合同
1.原产地证
2.自由销售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备案证书正本(提供两三份复印件)
5.中文标签 (将中文标签贴于包装纸盒上,各提供1份)
6.产品成分表(盖生产商的章、副本即可,可参考样板)
7.卫生证书
8.产品图片
9.样品
青岛巨晖专注青岛港化妆品进口报关,在化妆品进口报关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着一支专业的清关团队,从业多年,青岛巨晖致力于为客户解决物流难题,满足客户供应链的需要。我们的使命就是帮助客户解决一切进口难题,为客户节约进口成本。在您进口化妆品的过程当中为您提供国际运输、接货抬头、代理报关报检、代理结汇、仓储、陆运上门的服务,青岛巨晖进口代理公司期待您的来电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