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收藏本站- 官方微博- 网站地图
请选择城市:
您好!欢迎来到青岛巨晖官方网站!
青岛巨晖,专业全球门到门代理进出口服务10年专注进出口,专业、安全、高效

24小时服务热线400-0821-015

当前位置首页 » 巨晖资讯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出口货物木质包装需加施IPPC标识,代理报关公司详解

出口货物木质包装需加施IPPC标识,代理报关公司详解

返回列表 来源:巨晖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出口货物木质包装需加施IPPC标识,代理报关公司详解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18-12-25 14:29:16【

2


近日,在航贸、关务业热传着一条消息:所有出境货物的木质包装都要加施IPPC标识。经查阅海关总署,并未发现下图所述通知,据传是海关内部执行通知,已经有出口企业遇到查验并要求按该说明操作。青岛巨晖10年专业门到门、港到港一站式出口报关代理公司,经验丰富,能够为您制定高效、省心、更节省成本的出口方案,诚信可靠,海关认可。


部分通知内容如下:

近期总署陆续收到多个国家或地区关于我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通报,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

未加施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规定的标识;

已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但仍被国外检出活体有害生物。

出口报关代理公司

为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本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检疫要求,避免企业遭受经济损失,根据《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

二、各海关对出境货物进行查验时,一并对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

虽然消息的渠道为非官方公告,不过也是有理可依的。青岛巨晖-一站式出口报关代理公司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9号公布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海关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熏蒸处理设施、检测设备达不到要求的;

(二)除害处理达不到规定温度、剂量、时间等技术指标的;

(三)经除害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成品库管理不规范,存在有害生物再次侵染风险的;

(四)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五)木质包装除害处理、销售等情况不清的;

(六)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质量记录不健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的;

(八)其他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的。

第十四条 因标识加施企业方面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海关将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并予以公布。

(一)因第十三条的原因,在国外遭除害处理、销毁或者退货的;青岛巨晖-一站式出口报关代理公司

(二)未经有效除害处理加施标识的;

(三)倒卖、挪用标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的;

(五)其他严重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的。

以上条例为摘选部分


友情提醒:

在使用木包装箱承载设备出口时,首先应该清楚了解出口对象国家对于木箱的标准,再合理的设计符合出口对象国家的标准的木箱,同时要密切关注货物出口后的通关等信息,保障出口贸易顺利进行。

对我国出口的出口木箱包装物进行熏蒸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其中对美、加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否则要么到港补办熏蒸(费用是天价),要么销毁货物)。青岛巨晖-一站式出口报关代理公司

出口木质包装通常分为熏蒸和免熏蒸两种类型。

其中以实木为材料的需要经过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认证的熏蒸处理才能出口;以OSB板、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合成板、再生板等经过高温高压处理的材料则不需要熏蒸,可免熏蒸直接出口。

*/*免熏蒸木箱,如果是实木的必须要出具商检局的熏蒸证。

青岛巨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10年操作经验的一站出口报关代理公司,在处理出口代理问题上,有一批素质过硬的业务员,采取一对一、多对一服务,及时反馈现场实际状况,解决突发问题,确保清关全程无缝衔接,清关时效比行业标准提高20%,并可以为您节约30%清关成本。您只需要订好国外设备货源,提供货物基本信息和单据,其他的都可以全权委托给我们,签订正式代理合同,承诺安全通关,欢迎致电咨询洽谈!


1

推荐阅读

    【本文标签】:出口报关代理公司 代理出口报关 出口报关代理
    【责任编辑】:巨晖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