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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进口代理喜讯!197个税号取消入/出境通关单!

2017-01-04 11:32:17 

巨晖青岛进口代理公司10年专注全球门到门港到港一站式进口代理服务,经验丰富,海关认可,下面为您分享质检总局、海关总署2016年第131号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7)》调整的公告。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及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贸易管制目录调整情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作了相关调整。青岛进口代理现公告如下:

青岛进口代理

一、取消12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的监管条件“A/B”,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将17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监管条件由“A/B”调整为“A/”,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境检验检疫;取消168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二、上述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青岛进口代理提示详细调整内容见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
三、结合2017年海关商品编号调整情况,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编码进行了对应调整。外贸企业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青岛进口代理提示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境商品,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监管,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须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巨晖青岛进口代理公司致力于为客户解决一切进口难题,节约进口成本,成立10年为1000多家中外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清关服务,我们将时刻为您关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相关资讯和行业动态,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清关服务,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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